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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258207-5/2021-529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法制辦) | 發文日期: | 2021-08-05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文件編碼: | 紹柯政辦綜〔2021〕21號 |
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柯橋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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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會議精神和市府辦《關于印發紹興市軌道交通1號線柯橋段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紹政辦發〔2021〕14號)要求,切實做好軌道交通運營階段保護區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經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成立柯橋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管理工作領導小組?,F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切實增強安全監管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精細化、智慧化、標準化為基準,建立多維立體的監管體系,做到常管長嚴、常態長效,確保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作業規范、設施完好和運營安全。 二、組織架構 組 長:陳 豪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馬海明 區委常委、蘭亭度假區黨工委書記 祝靜芝 區政府副區長 傅紀明 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成 員:章金堯 區府辦主任 胡春鋒 區府辦副主任 徐偉民 區公安分局政委 郁 偉 區財政局局長 馬建剛 區自然資源分局局長 魯建潮 區建設局局長 柯洪煒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裘劍平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趙忠根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金阿根 區行政審批局局長 高衛軍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徐永祥 區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 丁健勇 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陳 勤 柯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張華興 華舍街道辦事處主任 屠新永 錢清街道辦事處主任 毛佳麗 楊汛橋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 波 紹興京越地鐵運營分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日常管理工作??潞闊樛炯嫒无k公室主任,區公安分局、交通運輸局、綜合執法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員如有變動,由所在單位接任人員自然更替。 三、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要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區委、區政府關于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管理的相關決定,負責統籌全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專門機構人員開展組織協調、政策擬定、督促推進、通報考核、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對照市府辦《關于印發紹興市軌道交通1號線柯橋段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紹政辦發〔2021〕14號),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監督指導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區公安分局:負責治安、安檢監督指導工作。負責保障相關部門開展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涉及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 2.區財政局:負責保障區級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監管工作經費。 3.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在作出行政許可前,督促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開展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作業活動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會同區相關部門審核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具體范圍。 4.區建設局:指導并按權限負責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在作出行政許可前,督促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開展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作業活動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執法聯動,對屢次違法、拒不整改或不配合整改的建設、施工單位采取相應懲處措施;配合審核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具體范圍。 5.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統籌全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監管工作;協調落實區有關職能部門的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等;指導監督考核各部門(單位)和區軌道交通集團的責任落實情況;負責在作出行政許可前,督促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開展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作業活動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參與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影響較大作業活動安全防護方案的審查論證;配合審核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具體范圍。 6.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在作出行政許可前,督促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作業活動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協調上級水利部門做好管理區域內作業活動的許可、監管工作。 7.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指導、協調檢查區軌道交通集團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8.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在作出審批結果前,告知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開展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項目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 9.區綜合執法局:負責保護區違法作業活動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做好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作業活動等情況的數字城管采集交辦、跨區域或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負責在作出行政許可前,督促在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開展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作業活動的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配合審核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具體范圍。 10.區軌道交通集團:承擔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可能影響紹興市軌道交通1號線柯橋段安全的作業活動征求意見出具、安全防護方案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簽訂、安全動態監測及評估等工作;負責軌道交通安全評估單位、監測單位名錄庫的建立、日??己斯芾?;開展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日常巡查,建立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安全隱患臺賬,監督作業單位(個人)按照安全防護方案實施作業,發現并先期制止違法行為,同時報告相關管理部門、抄送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跟蹤督促整治;做好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具體范圍的初步劃定和調整方案的上報;做好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基礎信息數據提供及更新;組織開展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安全應急處置與演練;設置和維護運營軌道交通設施和保護區標志;宣傳、告知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11.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履行消防綜合指導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指導、協調檢查區軌道交通集團和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范圍內作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工作,開展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12.各相關鎮(街道):負責轄區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范圍內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內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作業活動,督促作業單位(個人)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并征求區軌道交通集團意見;建立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違法作業巡查發現網絡;配合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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